宁夏石嘴山监狱一罪犯越狱脱逃未遂被加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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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5:52 新华网 | |||||||||
新华网银川8月5日电(刘晓莉) 宁夏石嘴山监狱一罪犯越狱未遂,近日被法院以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与残刑合并执行。 2003年11月21日,秦明因盗窃罪被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随后在石嘴山监狱平罗监区服刑改造。2005年7月12日凌晨,石嘴山监狱六监区40名罪犯在惠农区某矿冶公司(六监区设在该公司)铁合金车间从事夜班外役劳动。当日1时30分许,秦明乘带
近日,银川市平罗县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判处被告人秦明有期徒刑2年,与残刑2年7个月合并,总和刑期4年零7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4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