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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畅茜园一女子家中被害 刑警现场删记者照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6:13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于建) 昨天中午12时许本报接到热线:海淀田村畅茜园碧森里小区4号楼内一女子被杀害于房间内。

  1时许记者赶到小区时,只见小区内停着数辆警车,一些便衣警察在小区内进进出出。一个小孩儿瞪大了眼睛惊恐地说:“出事了,一个女的被杀了。”正说着,记者看到有人从4号楼3单元里抬了一具尸体出来,尸体用白色的布包包着。小区内一位居民说,早上8时30
分他就听见警笛响,接着两辆警车开进了小区,从车上下来五六位民警,但只有两人身穿警服。随后又有4辆警车开进小区,到记者来时小区内的警车已达到8辆。这位居民还表示,他听说被杀者是位女子,年纪不大,应该不超过30岁。

  就在本报摄影记者试图拍摄尸体被装上警车的照片时,几名警察冲上来将女摄影记者围在中间,将女记者带到4号楼门前,要走记者手中的相机,将里面存储的记录全部删除了,其中一人还说:“明天你们一个字也不能见报。”但事后警方否认曾强行删除记者照片,并说当时和记者交涉的穿便服的人中也有小区的物业人员。

  在小区门外的一条土路上,一位业主说他们都听说小区里出事了,说是一个女的被杀,但是不能确定是业主还是租房的房客,出事的房间应该是一居室。这位业主说,出事后连保洁员都不敢再上去了,业主们都对小区内的安全表示担忧。

  警方回应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法规依据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了海淀警方的相关部门,对方解释说警方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法规依据。但这位警官又强调说,在凶案现场刑警作为专业人士会有多方面的考虑,如对破案线索的影响等,因而会做出临机处置。

  专家观点不要侵犯记者采访权和公众知情权

  警察能不能随意删除记者照片?警方内部对此有何规定?现场民警究竟是不是依法办事?记者今天采访了一位传媒界的资深人士。他表示,警察的这一行为很显然是侵犯了记者的采访权利,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该人士说,目前中国还没有单独立法保护记者的采访权利,但是政府正在积极出台此项法律。

  该资深人士表示,记者的采访权是公众知情权的一种延伸,而公众知情权是受宪法保护的。从原则上讲,警察删掉记者照片的行为是不正确的,除非记者的采访涉及到了法律禁止的范围,否则警方不能干涉记者的采访。该人士最后强调,行政权利的行使必须要有国家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公民的权利包括媒介的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都是可以行使的。他说,行政权利的行使不能超越法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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