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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霓虹灯生产立“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1:07 大连晚报

  本报讯大连市照明霓虹协会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我市霓虹灯生产、销售企业中将实施《行业准入资格》,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使我市霓虹广告告别以前经常出现的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图案、文字残缺不全的情况。

  据了解,凡在大连市从事照明、霓虹灯、LED、灯箱等设计、制作、生产、安装、销售、代理、合资、联营的有营业执照的各类型企业,都需严格按照准入程序申请入会,经过资
质等级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取行业准入资格证书。同时,行业监察人员将依法进行证书查验和产品检验工作,对无证企业限期办理证书,逾期予以处理。

  此外,我市还将在长江路、兴业街、黄河路、西安路、鞍山路、灯饰城开展照明霓虹行业诚信示范活动。

  作者:实习生 唐杨 首席记者 张晓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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