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好处费 民政局长获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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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7:25 成都日报 | |||||||||
(王鑫成兴和记者晨迪)8月4日,成都中院对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原局长周熙源涉嫌受贿、贪污一案进行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周熙源有期徒刑11年,以贪污罪,判处周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周熙源在1990年至2000年任龙泉驿区民政局局长。1996年,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龙泉驿区一经营公墓的私营企业获得合法经营手续,并于1997年4月向该企业要求感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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