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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调查养猪款去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7:56 潇湘晨报

  官司打赢了,52.94万元执行款到账了,岳阳县柏祥镇的5名农民原告却与律师发生了纠纷——原告只拿到25万元,扣除30%的律师风险代理费后,仍有12万余元的去向存在巨大疑问。6月14日至6月17日,本报以《52万养猪款哪里去了》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报道也引起了省市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均对此案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

  合同约定律师费为30%

  6月16日下午4时,岳阳县人民法院接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亦在本报当天报道上的批示后,组织该院纪检监察人员召集原审理、执行过该案的相关院领导和案件承办人会议,通报了本报报道该案件的情况,并封存了所有案卷。6月17日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派出两名干部专程到岳阳县人民法院,会同该院纪检监察室调查该案。目前,两级法院联合调查组已提交了调查报告。报告表明,2003年6月10日,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乙方、岳阳县柏祥镇5户养猪大户潘加良等人为甲方,签订风险代理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刘光格为甲方委托代理人,参与甲方第一、二审及执行活动,并约定按执行回来财产额的30%计付律师费,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律师实得25.94万元

  关于52.94万元执行款的去向,该报告称:2004年12月10日,刘光格、秦正根从岳阳县法院执行局领出现金支票50万元,当天由刘光格的一位朋友开警车去县信用社营业部提款,提到款后刘光格在车上分给秦正根现金30万元。之后,刘光格分6次将2.94万元领走。秦正根将30万元中的25万元分给5原告,秦认为自己在这个案子中开支了电话费、车旅费和误工费,私自截留5万元。6月14日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询问时,秦才交代收现金30万元的实情。

  调查表明,刘光格曾以打官司要预交诉讼费和开支为由,要求5户原告凑现金2万元;后又以执行要开支为由,要5名原告凑现金1万元。加上从原告手中另外收取的这3万元,律师刘光格在本案中实得现金25.94万元。

  不能说清其明细开支

  5名农民原告曾多次向岳阳市各级政法部门投诉说:按照风险代理合同,刘光格最多只能拿执行款的30%(这也是现行湖南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中风险代理的最高限额)即15万多元,其余费用由律师自负,而且被告方也已交纳了本案诉讼费、执行费等款项。截至昨日,原告只拿到执行款中的25万元。

  为此,岳阳市县两级法院联合调查组也对刘光格依法进行了调查,报告说:刘光格只说开支很大,不能说清明细开支,但坚决否认了送钱给法官。

  司法局限令律师事务所处理此事

  本报的系列报道也引起了省司法厅领导的高度重视。7月20日,省司法厅副厅长王亲生迅即会同厅律师管理处负责人前往岳阳调查,在听取岳阳市司法局的情况汇报后,王亲生责成该局对当事律师在此案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门调查。

  7月24日,岳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太平就此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决定由一名副局长牵头,成立由局政治部、市律师协会、市律管科等部门参加的专门调查组,就此展开专门调查。7月25日,该局在进行前期初步调查后,向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下发正式通知,责令该所在接到通知后,将该所东莞分所律师刘光格所收取的15万余元代理费立即收缴到该所账户;责令该所限期处理好刘光格律师与秦正根等5名农民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并将处理结果书面上报市司法局,该局将视情况对该所及刘光格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本报记者 王冠华 黄志杰

  《52万养猪款哪里去了》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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