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反目为条狗 翻出旧账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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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8:1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小白与小张原是“哥们”,可最近却为了4200元债务打起了官司。法庭上,小张称小白借了他数千元钱不还,小白却指责小张竟偷他的爱犬。日前,法院判处小白理当及时还钱,连带利息共4304.38元。 法庭上,小张说,去年3月29日,小白因为做生意缺乏资金,向他借了3500元钱,立下字据,约定同年11月前归还1500元,余款2000元待有钱再还。当年5月24日,小白又向他借
对小张的指控,小白表示,自己与小张本是好朋友,可后来小张竟偷他养的狗,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双方就有了过节。去年3月立的那张欠条事出有因,原是小张卖给他一部照相机,因自己当时未付款所以立下字据,后来照机机又被小张要走了,欠条却没有销毁,还有当时双方的通话录音为证。小白表示自己所欠只是后来借的那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白辩称3500元是购照相机的,但庭上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法院不予采信。借了钱就该还,小白应立即偿还所欠款项,并承担未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沙娟 石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