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企业也不能开“后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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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8:2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关凤祥)企业参加“市长接待日”是否意味着拥有了特权,无论啥事情政府都会“有求必应”? 答案是否定的。在沈阳市政府8月5日召开的第13次“市长接待日”上,面对一家企业提出设立店标的违规要求,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长义当场表示,绝对不能给企业开这样的“后门”。
赵长义驳回家乐福违规要求 当天的“市长接待日”上,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塔湾店希望政府能够同意其在店门口的广场上设立一块19米高的店标。他们认为,店标不仅可以给“家乐福”塔湾店增添醒目标志方便顾客,而且还能够起到亮化的作用。 “设置店标必须符合户外广告的设置要求。”赵长义听完企业反映的问题后解释说,沈阳市为了迎接“世园会”正在进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户外广告是整治的重点之一。按照要求,“家乐福”塔湾店设置店标是不符合要求的。 “在不在理?”赵长义讲明道理后笑着向企业代表征求意见。 在得到企业理解后,赵长义说,如果企业周边的道路、环境、路灯等存在问题,可以随时找他帮忙。“市长接待日”不是啥事都给办,要依法行政。 政策执行不会有严有宽 一段时期以来,国内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或者对待利税大户上,总是会给予“超国民待遇”,突破政策规定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有专家曾对此评价,这体现出行政对于公共权力的损害以及法制观念的淡漠。 这次“市长接待日”传递出的信息是,沈阳市政府为企业服务不给开“后门”,不会因企业的大小而在政策的执行上有严有宽。 沈阳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刘工力教授表示,扶持企业政策和行政上都不能走偏。市政府拒绝大企业提出的违规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 刘工力教授进一步说,每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政府有义务帮助企业,但前提是尊重市场规律,不能突破法律,否则企业间将是不平等竞争。政府只有保持中立,其行政、执法才能公平公正,才能平衡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诉求。 沈阳市市长陈政高对“市长接待日”的定位是市政府联系企业、市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是市政府转变工作作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