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罪行虽获轻处 同伙归案终揭老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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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 本报讯 伙同他人实施麻醉抢劫的汪学如,归案后,因同伙在逃,仅供认一起未遂抢劫犯罪事实。未想,时隔半年,同伙归案,揭穿了另一起麻醉抢劫犯罪的老底,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4年9月13日上午,来肥打工的霍山县大化坪镇白莲岩村农民张先发和该县诸庵镇金家湾村农民汪学如,相约到肥西县上派镇实施麻醉抢劫,两人乘坐毛照飞驾驶的摩托车在镇上转悠,在取得毛信任后,要取了毛的手机号码。次日,张先发请毛吃饭,汪学如赶去,两人准备劫取毛的摩托车。席间,张先发拿出事先放有“安定”的鲜橙饮料给毛喝,毛见饮料瓶盖已打开,生疑未喝。汪、张见状逃离。随后,毛拨打“110”报警,汪被当场抓获,张先发逃脱。 汪学如对这起未遂抢劫犯罪供认不讳,但否认有其他前科。今年2月,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4000元。服刑不久,同伙张先发在杭州市被铁路警方抓获,揭穿了另一起麻醉抢劫犯罪的老底。 经肥西县检察院公诉,日前,汪学如、张先发分别以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8000元。 图为公诉人正在指控张先发、汪学如抢劫犯罪。 (周云 李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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