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制后取消遗属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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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0:0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鸿光)国营企业转制成股份制企业后,公司取消了过世职工家属的遗属补贴,被73岁的张秀文告上法庭。近日,静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应给付张秀文2002年8月至今年6月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6054元,从今年7月起按月支付生活困难补助费290元。 张秀文丈夫王某从该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退休后,于2000年10月病故。张秀文靠丈夫原
法院认为,国营企业转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仅是企业经济性质的变更,而不应影响、减轻企业承担的对劳动者义务。张秀文系该公司已故职工王某的妻子,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该公司应按规定支付她生活困难补助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