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副总竟成蛀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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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1:05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吉学刚)私刻公章,伪造协议,从所在公司骗取所谓的“进店费”,还肆意侵吞公司酒款,一酒业公司的副总经理昨被本市和平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年届不惑的任某是本市某酒业公司的副总经理。去年10月至今年4月间,任某利用从事业务工作的便利,私自炮制了一份知名品牌酒类的“进店协议”,并私刻了某酒店及菜馆的
被告人任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欺骗手法和收款不入账的手段,侵吞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任某将赃款全部退还,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