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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副总竟成蛀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1:05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吉学刚)私刻公章,伪造协议,从所在公司骗取所谓的“进店费”,还肆意侵吞公司酒款,一酒业公司的副总经理昨被本市和平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年届不惑的任某是本市某酒业公司的副总经理。去年10月至今年4月间,任某利用从事业务工作的便利,私自炮制了一份知名品牌酒类的“进店协议”,并私刻了某酒店及菜馆的
“公章”各一枚,加盖在假协议书上。其后,任某以向某酒店和菜馆支付“进店费”为名,分两次从自己所在的酒业公司骗取了6000元,据为己有。在此期间,胆大妄为的任某还采取收取酒款不上交公司的手段,先后侵吞一家宾馆、两家酒业公司和三家餐饮店支付给公司的酒款共计1.3万余元。所获赃款,任某全部用于挥霍。后经某酒业公司举报,任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后,任某退还了全部赃款,现赃款已发还给被害单位。

  被告人任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欺骗手法和收款不入账的手段,侵吞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任某将赃款全部退还,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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