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国女婿成植物人 岳父母长住女婿家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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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1:1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女婿被撞成植物人后,丈人、丈母娘入住女婿家照顾外孙女,这本是人之常情,但他们的这一做法却遭到了亲家母的“抗议”,并惹来一个官司。 据介绍,刘女士今年62岁,刘家的一处住宅由次子一家居住,老夫妻则在别处居住,但其次子所居住宅产权证上标明的所有人为原告刘某。2001年初,为了使一家人未来能过上好日子,刘某的次儿媳赴国外打工。孰料,美好的愿望刚刚起步,一场灾难就降临到这个家
“我儿子一家居住的房屋产权归我,我只是借给他们一家使用。儿子变成植物人后,其岳父母以看望他为名进住该房。事实上,我儿子因生活无着,一直随我生活。几年来,我多次要求两被告交还占用的房屋,但两被告却置之不理,并擅自换去该房门锁,现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迁出所占房屋。”在昨天的调解中,刘某显得很无奈。 “女婿受伤后,女儿又不在国内,外孙女无人照应,我们前来照料外孙女完全符合人之常情。更换门锁只是为了防窃,并无侵占他房屋之意”。而华某、童某对于亲家母的指责显得很委屈。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本案讼争的房屋归刘某所有,尽管两被告照料外孙女的行为情有可原,但两人长期进住刘某房屋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其行为难以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在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的基础上,经调解,华某、童某同意于8月底前从刘某的住宅中搬出,并将所安装的空调、饮水机及纱门带走。 作者:钱军 刘春华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