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途中遇山体滑坡 游客旅行团为费用闹上法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1:1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南京一所学校组织教师外出旅游,因在景点路上遇堵车耽误,错过了返城的火车。事后,双方为费用结算发生了纠纷。 去年7月,南京某中学与一旅行社签订“九寨沟、黄龙八日游”合同,约定,学校的33名教师及家属组成旅行团,行程8天,总费用47190元,学校预付25000元,余款待返回后付清。7月30日旅游团在从黄龙返回成都的路上遇山体滑坡,被堵车9个小时,赶到成都时已到
为重新购买车票,学校方面另支付给旅行社1000元。但是,因导游组织不力,33名旅客中除7人不随团返回外,另外26人分三批返回到南京。旅行社为重新购买车票多支出了6242元。事后,双方就费用如何负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旅行社遂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支付尚欠的费用28814元。南京某中学辩称,因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不能同批按时返回,耽误了游客的时间,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雨花台区法院认为,南京某中学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为游客提供安全周到的服务,游客在接受了旅行社的服务后,应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游客返城误时系山体滑坡造成的,虽然旅行社不存在过错,但旅行社仍没能按照约定安排游客返城或提出合理的替代方案,给游客造成了损失,对此,旅行社负有责任。最后,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南京某中学一次性付给游行社24000元。 作者:郑冰 李克诚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