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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动物致人损害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1:17 每日新报
  巨犬涉嫌伤害老妇马志国张家民
法院审理动物致人损害案(图)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马志国】今年77岁的尹奶奶称,一名个体户豢养的大狼狗将其扑倒,造成其腰部和胸部骨折。前天,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尹奶奶的代理人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2万余元。

  尹奶奶在起诉状中称, 2004年 11月19日早晨8时许,她来到一个小花园晨练,当她走到花园瀑布旁时,突然被告李某豢养的一条大狼狗向她扑来。她当时被吓得摔倒在地。爬起来后,她本能地向后躲了几步。这时,大狼狗再次向她扑来,将她扑倒在水池中。经医院诊断,其为腰和胸部骨折。2005年5月,经鉴定为八级伤残。由于被告李某是在公园内经营小吃的个体户,而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的绿化管理部门疏于管理。因此,李某和绿化管理部门,应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李某在庭审中辩称,其豢养的狼狗根本没扑尹奶奶,而且尹奶奶的伤情是由其骨质疏松造成的。而绿化管理部门表示,李某的狗引发的案件,与管理部门无关。

  摄影张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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