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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也有保修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1:5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8月1日是交通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正式实施的日子,按照《规定》的要求,不仅新车有保修期,就连修好出厂后的车辆现在也都有了质量保证期,汽车最多可保100天,摩托车最多可保80天,而且维修点换下的旧配件、总成,也要交给车主处理。记者连日来的采访发现,这项在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车辆维修“保修期”的新规定,已在我市广大车主和汽修厂之间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修车有“保”车主心宽

  家住市区大华路的郑先生近日向本报投诉,称那天他的摩托车开到东厦路金墩园前路段时突然“罢工”,于是他就近在旁边小巷里的一家修理店进行维修,师傅一查便称是点火线圈坏了,换上一个后要了郑先生80块钱。然而车子才开了两天,便又罢了工,郑先生在自家楼下的维修店一查,那个刚换上的点火线圈竟然又坏了,郑先生想把车拉到原来的修理店进行交涉,但心想如果对方不认账自己还得再花上来回的车费,所以只好又花了近百元让楼下的师傅好好地排查了一下,并最终找出点火线圈频频烧坏的原因。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都碰到过和郑先生类似的修车经历,车辆送修理厂修完后刚上路不久便又出了问题,想回去找原修理店理论又怕人家不认账,如果再换一家店修理可能还会继续挨宰。

  “好,好,新规定对咱车主当然好!”采访中,虽然有不少车主尚未获知这一《规定》的详细内容,但当他们了解到该《规定》要求维修厂必须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否则,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维修厂就要自行承担损失时,都无不称好。当然,采访中一些车主也担心,如果车出现了故障维修好了开回家后又出了同一个故障时,虽然还是在规定的保修期内,但如果厂方坚持称故障虽然是同一个,但引发的原因不同的话,那车主不是又得掏钱自己修理。所以车主们也担心将来修车碰上问题时,维修质量的鉴定可能将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维修企业态度迥异

  《规定》在车主中大受欢迎,那么对于那些维修店来说又会有什么看法呢?记者为此走访了一些汽车维修企业。让记者始料不及的是,众多的维修店经营者中竟然持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些小维修点的经营者对《规定》表示不理解,认为修车这个行业本身就有许多难以确定的因素,如果按《规定》执行,那么像他们这样的小店早晚都得关门。然而,记者走访的另外几家较上规模的维修店时,听到的却是另外一种声音。

  市区天山路某品牌汽车修理店的陈师傅认为,新《规定》对正规修理企业可以说是一种保护。据称,现在修车市场鱼龙混杂,一些维修店为了多赚钱,往往都是以换代修,能换则换。有的甚至在更换零件时以次充好,用劣质甚至假冒配件坑害消费者,但却给消费者物美价廉的感觉。相反,正规的维修企业由于用的都是原厂配件,且维修技师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却总给车主费用较高的错觉。所以他认为,从长远来看,新《规定》更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将一些没有技术含量的小店、“黑店”逐渐淘汰出市场。

  本报记者 林子海 林鹏实习生 吴旭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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