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嫌暑假闷偷钱买手机 家长退手机遭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2:17 温州新闻网 | |||||||||
本报驻马店讯泌阳县老河乡靳庄小学的五年级学生刘叶(化名),为打发暑假生活,就偷家里的钱买了部手机玩游戏。家长发觉后到手机专卖店退手机,店老板却拒绝退货。 11岁的刘叶是个很自觉的女孩,放暑假才半个多月就写完了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后,她又把课本翻看了几遍,便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
7月25日,几位同学来找刘叶玩。她对同学说,作业做完了,书也看过了,整天呆在家里实在没什么意思。一位同学给她出主意,手机上有游戏,如果能有部手机,暑假在家就有意思多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第二天,刘叶就将父母放在家里的1000多元钱翻了出来。7月27日上午,刘叶拿着钱来到老河乡集市上,在一手机专卖店花670元买了部波导手机和一张充值卡。 买手机时,店老板张某十分热心地教会刘叶玩手机游戏。刘叶高高兴兴地回到家,把剩下的300多元钱放回原处。 8月3日下午,刘叶的妈妈拿钱买化肥时,发现少了670元。刘叶最终承认自己拿钱买手机了。 刘叶的妈妈觉得手机专卖店老板不应该把手机卖给未成年的女儿。此后几天,刘叶的妈妈两次到该手机店退手机,遭到拒绝。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济世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培强。刘律师认为,11岁的刘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买手机只有得到其监护人的认可,民事行为才合法有效;而刘叶买手机时,其家长并不知道,家长要求退手机合理合法。 昨日,刘叶的妈妈告诉记者,她正在托人协商退手机的事,如过协商不成,她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这件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