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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行业工会为中小企业职工撑起“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4:48 扬子晚报

  8月4日下午,南京市江心洲旅游服务行业工会正式成立,上百名工会会员和职工代表在首届代表大会上投票选举工会主席,并审议通过江心洲旅游服务行业集体合同。这是自去年3月份以来该市成立的第9个行业工会。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依托行业建立工会组织,南京市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职工找到了“娘家”。

  “根据旅游服务行业季节性的特点,企业实行协议劳动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工资标准
以每日工资标准支付,经双方协商每日工资平均不得低于30元。”在当天江心洲旅游服务行业工会成立大会上,记者注意到,一些带有行业特性的,与职工权益相关的条款被写入集体合同。比如,合同第8条规定,“企业应根据江心洲季节性的特点,将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工资一起发放。”第11条规定,“严禁企业以强令员工陪酒、色情引诱等有损员工尊严的方式来提高上座率和业务量。”“成立行业工会,有利于扩大覆盖面,推进工会组织建设,能够更有针对性地维护职工权益。”行业工会的作用受到与会领导的肯定。

  南京市总工会组织建设部梅从明部长介绍说,南京市目前已经建立了饮食服务、商贸、供销、IT、油机泵、汽配、服装、旅游、建筑、旅游服务等9个行业工会,最近还将成立汽车行业工会。按照规定,25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成立工会委员会,25人以下要成立工会小组。但在现实中,一些中小企业难以组建工会。成立行业工会后,这些中小企业的职工可以直接加入行业工会。特别是餐饮服务等一些人员流动性强的行业,员工不管到行业内哪家企业就业,都可以受到行业工会的保护。同时,相同行业在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具有共性,行业工会可以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维权活动。南京市首个行业工会——饮食服务行业工会主席张尚民告诉记者,工会成立1年多来,他们已新发展了6000多工会会员,其中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而且通过劳资权益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规定行业内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720元。(翟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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