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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例婚内财产返还案将在黄岩开始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8: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8月6日消息(记者陈淦实习记者宫宝龙通讯员胡富健)日前,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丈夫要求妻子返还卖车款的婚内财产纠纷案。据了解,此案在浙江尚属首例,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原告陈某叙述,自己于2000年10月18日购得桑塔纳2000型轿车一辆,同年10月20日办理购车上牌等手续。2004年9月24日,自己与被告喻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个月即1
1月22日,喻某擅自将上述轿车出卖,得款人民币8万元。2005年1月28日,原告因与被告婚后夫妻感情不合,提起离婚诉讼及要求妻子和买受人返还该轿车的诉讼。今年3月31日,黄岩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于4月14日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返还该车的诉讼请求,因为法院认为卖轿车过错在被告喻某,责任应由妻子承担,而买受人通过合法途径购车系善意取得。现在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好再次起诉,要求被告喻某返还给原告卖车款人民币8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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