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犯矢口否认罪行 证据充分可定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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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21:1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8月6日消息(记者陈淦实习记者宫宝龙通讯员夏冰)近日,浙江宁波镇海区法院依法对非法抢劫其老乡财务的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虽然杨某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供述,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安徽籍人杨某等在镇海区的生活原本是衣食无忧,但却贪心不足,见老乡朱某等人生
被告人杨某在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一直矢口否认,并以种种借口企图逃避法律的追究。但本案其他同案犯均指认其参与犯罪,被害人也指证了杨某的犯罪行为。镇海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俊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