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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运”非法揽客最高将罚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0:0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戴辉通讯员吕作武)《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本月起实施,“黑客运”一旦上路经营,即使没卖一张票,根据《规定》最少也要罚3万元。

  《规定》称,“黑客运”是指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超越许可事项的道路客运
经营者。如被查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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