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小偷致其淹死追者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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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4: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李杰强记者余勇)8年前,遂宁市安居区的周某伙同熊某深夜去盗鱼,事情败露后,周某在躲避鱼贩黄某、王某等的追赶时,掉进渠河,溺水身亡。近日,遂宁市船山区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黄某免于刑事处罚;船主税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告王某、黄某各赔偿原告周某父母1.5万元。 当晚12时许,周某窜上遂宁城区渠河税某的屯船上盗鱼,熊某望风。不料被玩耍后回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黄某见周某坠入河中后,继续对周某进行追撵,致周某不敢上岸,最终导致死亡,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税某目睹当晚发生在自己经营的屯船上的王某、黄某的犯罪行为,而为其包庇,已构成包庇罪。 勇搏斗武警队长身中七刀 本报讯8月1日,乐山五通桥区辉山镇精神病人余某狂暴叫嚷:“我要杀人!”,并持刀要挟村民。武警配合公安快速出击,武警乐山支队五通桥中队队长徐承吉与其英勇搏斗,不幸光荣受伤。5日,乐山武警支队已为徐承吉报请了一等功。 当晚7:40,武警五通桥区中队接到该区公安局命令,请求派兵配合抓捕持刀歹徒。中队长徐承吉立即带领两战士紧急出动,在抓捕余某时,徐承吉身中数刀仍死死抓住余某的凶器不放,此时战友们冲上来制服了余。经医院鉴定,徐承吉身上七处受伤,其中额头两处刀伤可见白白的颅骨。经初步诊断,余某为“分裂样间歇性精神病”。 文/图贺永泉史飞翔记者李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