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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受伤害诉讼时效咋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6:34 哈尔滨日报

  问:张女士的孩子放学路上被一只小狗咬了,受了点皮外伤,已经打过狂犬疫苗了,但张女士听说狂犬病潜伏期很长,可以潜伏10年。她担心孩子将来可能发病,她说可不可以现在跟对方要求一些赔偿,以备后患,如果现在不把这些协商清楚,如果几年后孩子发病,再起诉会不会超过诉讼时效了?

  答:张女士大可不必有这样的担心。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
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的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如果张女士的孩子真的某一天发病了,诉讼时效就从知道孩子发病可能是因狗咬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对于张女士现在打算向对方提一些赔偿,如果对方接受的话,法律当然不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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