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名“公园”游人频上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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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8:1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居民小区竟以‘公园’命名,害得我们全家白跑了一趟。”一位在扬州街头看到海德公园广告后特去游玩的刘先生4日给记者打来电话,诉说自己的不解。 经刘先生的介绍,记者在扬州扬子江路和文昌路的交叉口看到了这块非常醒目的“海德公园”的广告牌。刘先生一家就是看了它去“逛公园”才闹出了笑话。其实在这位先生之前,记者也接到不少扬州市民打来的电话,询问居民小区以“公园”命名是不是妥当。
记者带着疑问来到扬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该处的佘处长明确表示,楼盘以“公园”命名,不符合有关地名命名规范。即使“公园”作为项目名称,也只能内部使用,不能在公众场所宣传。该处的曹科长告诉记者,他们3年前曾经找过开发商,可对方却说,要的就是这个标新立异的效果。当时他们对此也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但因为地名处没有执法权,对它也就没有再“进一步”的处理手段。 曹科长介绍,去年12月,到了给门牌、楼栋编号时,因为“公园”这一名称显然不能通过,该开发公司才着了急,经多方协调,最终“海德公园”变更为“海德庄园”,但开发商依然在用“海德公园”的项目名进行售房和宣传。(陈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