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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逃逸 镇党委书记找人顶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9:22 江南晚报

  7月21日晚8时40分,成都市蒲江县城区朝阳大道。一辆车牌号为川AZ5232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将正在过人行横道的两名少女撞翻在地。司机黄明军下车后没有察看伤者,而是在拨打一个电话后弃车而去。随后,一名叫曹纪成的中年男子赶到现场,称自己才是肇事车司机。

  桑塔纳撞飞归家少女路经蒲江城区的朝阳大道是连接成雅高速到朝阳湖的一条双向4车
道,晚上车流量并不大。7月21日晚8时30分,家住前卫街附近的黄婷婷和同学王一羽参加完同学聚会,相约一起回家。黄是北京邮电大学的大二学生,王一羽刚参加了今年的高考。8时40分,二人走到朝阳大道与凤江街十字交叉路口的人行横道时,一束刺眼的灯光射了过来。两人还没有回过神来,黄明军驾驶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就撞上来。黄婷婷和王一羽当场就晕了过去。一位目击者称,当时黄婷婷的头重重地砸在车前挡风玻璃上,整个人又弹回地上,王一羽则被撞出几米远。

  目击者说,戴着黑框眼镜的黄明军一边下车一边打电话。当时他没有走向伤者,而是急匆匆地离开现场。随后,有人拨打了120和122。当交警赶来时,另一个中年男子赶到现场,自称是该车的驾驶员,人是他撞伤的。目击者称,该男子名叫曹纪成,是蒲江县某出租车公司的总经理,是黄明军的“亲家”。

  7月27日,事故发生后第6天,蒲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交通事故基本事实为:2005年7月21日,曹纪成驾驶川AZ5232轿车,因疏忽大意与行人黄婷婷、王一羽相撞,造成黄婷婷、王一羽受伤,川AZ5232车受损。并认定,曹纪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黄婷婷、王一羽不承担事故责任。

  两个孩子的家长当时提出异议,认为曹纪成是“顶包”的,并非真正的肇事司机。

  家属投书县委书记“……当时两个娃娃被撞得相距20米远,但是目击者却看到肇事司机并没有去看伤者,而是打了一个电话后逃走,一会儿,另一个人上了桑塔纳。”7月29日,伤者家属给蒲江县委书记张俊国写信,反映了“顶包”的情况。

  知情者说,就是这封信使一起看似扑朔迷离的交通肇事顶包案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事发后,黄明军已被停职。

  8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作出了“关于撤销‘蒲公交犤2005犦第133号’交通事故认定”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蒲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案进行重新调查,发现原认定书认定曹纪成为事故肇事驾驶员的事实错误。当日,蒲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新作出了《交通责任认定书》,确认了黄明军驾车撞人、弃车逃逸并通知曹纪成前来“顶包”的事实。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的最初几天,黄明军一直没有露面。

  送伤者到医院、给伤者垫付生活费等都是由曹纪成在做。直到4日晚上,黄明军夫妇才前往伤者家中道歉。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正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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