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原公安局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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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0: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原局长种永纪2日因犯受贿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也被全部追缴;其妻子邵新莲因犯受贿罪、转移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今年61岁的种永纪,是有着几十年警龄的老警察,历任原县级阜阳市公安局长、阜阳
法院经审理认定,种永纪利用职务便利,自1992年至2003年通过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财物计人民币244万余元,美元1000元,依法构成受贿罪;种永纪退休后,本应按照规定上交配发的枪支弹药,但其拒不上交,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一支,私藏各类枪弹一千余发,依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同时被告人种永纪对家中人民币288万余元,港币11531元,美元9536元,以及一批物品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依法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和种永纪一同被判刑的除其妻子外,还有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第一车队原调研员杨永鸣,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阜阳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原局长杨树新,因犯介绍贿赂罪、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阜阳市财政局财源物业管理公司原经理汪宝岗,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此案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