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树倒伤人航班延误,台风“肇事”我们如何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1:45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金陵晚报记者毛蕾裹挟着巨大的破坏力,9号台风“麦莎”来了。尽管有提醒、有防范,大风过处,广告牌被刮落、大树倾倒,威胁行人及财产安全的事儿还是能耳闻目睹。这种灾害天气里遇到伤害,受害者是不是只有自认倒霉呢?昨天,本报约请律师,结合一些案例,从法律的角度探究了上述问题,也许能为在大风中遭受损失的人们日后维权提供帮助。

  广告牌主人难逃责

  大风刮倒广告牌使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可不可以索赔呢?中汇律师所南京分所张钺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民法通则》的精神,由于刮大风使户外广告倒塌或是坠落,受损失的当事人是可以要求索赔的。索赔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砸伤人或使财产受损的户外广告本身不符合技术标准,不能达到一定抗风能力,或是日常维护不够,造成遇大风倒塌、坠落,这属于有过错赔偿。受害者可以找广告牌的主人要求与实际损失相当的经济赔偿。第二种是广告牌本身符合要求,完全是由于风力超出了正常的设计能力。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也可以向广告公司要求索赔。但这属于无过错赔偿,遵循的是公平原则,就是双方各承担一部分损失。张律师说,即使是在大风中被广告牌砸毁的车辆,一般当事人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肇事方也逃脱不了赔偿责任。因为保险公司在对车主进行赔偿后,还可以向广告牌的肇事方追偿。广告牌的权属方不承担或少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因为受害人本身的过错造成了损害。张律师说:“比如一个地方明确规定不能停放车辆,受害人自己把车停在那里,使车被倒塌、坠落的物体砸坏。”张律师同时强调,受害人保留出事现场的证据也非常重要,否则要求赔偿时可能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大树“闯祸”难索

  赔昨天本报现场记者至少带回3棵大树被“麦莎”的“先锋”连根拔起的消息,树下还有房屋、汽车受损。此外,街上到处可见被风刮歪的大树、刮断的树杈,有的断树杈足有碗口粗。可以想见,如果有些倒树或断树杈砸到路人身上或民房等建筑上,会造成什么伤害或损失。张钺律师认为,大树被风刮倒或刮断伤人或造成损失的问题比较难说。按权属,树是属于园林部门管辖,由于风刮倒树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园林部门应承担管理责任。但是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几类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没有包括树木。另外种树管树和设置广告牌有所不同,一些树木因发生病变或根系出问题,导致遇到大风倒伏或树杈断落的情况事先并不明显,属不属于管理问题不好界定,这里面构成天灾的因素更多一些。但张律师提到成都法院曾经审理过的一起树伤人案件,最终法院认定,园林部门没有及时将断树杈清除,造成路人受伤。判决园林局负有管理责任。据此,张律师认为,如果受害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园林管理部门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而造成了伤害,按照法律原则还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航班延误可追索损失

  据中央媒体报道,上海和浙江部分机场从昨天开始关闭、大量航班停飞。滞留旅客的损失能否要求赔偿?张钺律师认为,根据《民航法》及《民航客运规则》的有关规定,因为天气等不可抗力造成航班不正常,航空公司可不予赔偿。但航空公司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旅客可以要求航空公司按原价退票;按现在通行的做法,如果可能航空公司可按旅客需要安排转机。对延误造成的吃住费用、机票作废等直接经济损失,旅客可以要求获得赔偿。(编辑小羽)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