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面膜肿头肿脸谁负责 若提醒不够厂家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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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消委会有关人士指出,如未尽到告知提醒的义务,主要责任在于提供试用产品的厂家 本报讯记者许琛,实习生陈琳、谢少萍报道:广州市民李小姐近日在免费试用某美容产品时身体受到伤害,而商家却称因为是试用产品而拒不负责。免费试用产品的消费者,其合法权益是否就毫无保障呢?
免费面膜敷到脸肿 近日,市民李小姐在正佳广场逛街,驻足于某一品牌面膜的免费试用点旁,销售人员边介绍其产品的功效边极力劝说李小姐试试她们的产品。在此期间,一直无人提醒李小姐阅读其产品使用说明,也没有询问李小姐的肤质条件。李小姐决定一试。十分钟后,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当面膜揭开后,李小姐满脸通红,全肿了起来。推销小姐当场惊呆,并立即拿来另一品牌的脱敏乳液涂在李小姐脸上,却没有任何效果。折腾了几分钟后仍不见好转,推销小姐建议李小姐拨打该品牌的客服电话,寻求解决办法。电话接通后,该品牌在广州的客服点一再说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李小姐的皮肤上。李小姐只好求助于医生,一番求医问病,终于完全康复。记者以免费试用者身份致电该品牌广州办事处,其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购买他们产品的顾客发生这种情况,可以带上医院证明和产品来办事处,由公司退货、处理。但如果是免费试用的顾客,他们无能为力。 提醒不够厂家负责 免费试用的顾客就低人一等?李小姐提出疑问:免费试用者是否也是消费者,是否也享受消费者应有的权利?记者采访了广东省消委会的陈主任,陈主任说,产品在免费试用的推介过程中,如果导致消费者身体损伤,应从两个层面来看。第一,厂家通过免费试用来推广其产品,就更应该做到告知和提醒的义务,在消费者试用前做足功夫,将一些警示和提醒做在前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介、销售其产品,并及时反馈消费者的意见,进而改进其产品和服务。如果厂家没有做到这一点,出了问题主要责任应在厂家,而不是消费者。第二,消费者本身在这个个案中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她有必要在试用前了解产品性能,避免销售人员在一味推销产品时出现的漏洞。陈主任还说,如果不幸发生类似于李小姐的这种情况,可以带上医院证明,以推销人员没有事先告知产品说明为由,向消委会或药品监督局投诉。(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