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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男子变卖法院查封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2:03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 (苗景记者季佳莹)明知房子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却擅自将其转卖他人,从中非法获利。日前,一起罕见的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在南岗区法院宣判:被告人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尹某原为哈尔滨市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做投资担保业务时,与被担保单位道里区群力乡友谊村村委会因返还投资款发生纠纷,双方诉至市法院。市法院受理此案后,
于2004年1月1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将尹某所有的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02号等5处房产查封,并判决尹某及其所在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04年6月21日,市法院执行局向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明知其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的情况下,2004年10月28日,尹某擅自将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02号商服房产(建筑面积185平方米)卖给刘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尹某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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