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跑了能告车主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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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2:25 舜网-济南日报 | |||||||||
李女士下班后开着一辆夏利车正常行驶,一辆水泥车强行并线将李女士的车剐倒。交警部门认定水泥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李女士负次要责任。水泥车司机辩称,他受雇于某公司。可某公司负责人却说,司机是开公家的车办私活儿,公司不承担责任。后来司机跑了,李女士能否追究公司的责任? 律师释法
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废除了旧法规中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和司机负连带责任”的规定,强调了“经营者主义”原则,规定车主只在4种情况下才对交通事故负赔偿责任:车主享受车辆的运行利益;车主和司机有支配关系(例如单位领导让职工开车去办事);车主有过错(例如明知司机喝酒了、没有驾驶证等情况还将车交给司机开);车主与司机是雇佣关系。 满足以上4个条件其中之一,受害人就可以要求车主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在起诉司机的同时可以起诉车主。因此,本案中的李女士可以将车主列为被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