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引出“案中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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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6:5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孙震) 徐某于5年前被王某驾车撞伤,在接下来的3年时间里,他先后从交警部门领走了王某缴纳的2.6万余元押金,却一直没有提供医疗单据。近日,为弄清账目,王某将徐某告上了市北法院。而在庭审过程中,徐某反过来又起诉王某,要求对方赔偿交通事故给他造成的精神损失。目前,市北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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