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法院为职工讨回公道 334名工人获报酬5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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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7:3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卢成汉通讯员李胡兵)334名工人虽然赢了官司,但拿不到钱,京山法院积极协调,为他们讨回公道。日前,这些工人共拿到55万余元劳动报酬。 2000年1月20日,京山县京江织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经营京山县广祥巾被有限公司,原“广祥”公司334名职工整体转入“京江”公司上班。由于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原因,劳资双方多次发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法院判“京江”公司支付334人各项费用55万余元。判决去年底生效后,“京江”公司一直未兑现,工人们遂于今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京江”公司已名存实亡,但该公司还有一定数额的物资变卖款被京山法院依法扣留。该法院与“广祥”公司破产清算组联系,提出先清偿职工费用的建议并被采纳,334名工人终于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