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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意见送全国律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7:4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日前,市律协组织部分律师就《物权法》(草案)的修改进行研讨。鲍培伦、朱树英、沈伟民、陈学斌、沈国兴、李家麟、王国忠、屠磊、陈应春、吴鹏彬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决定把律师们对《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分为不动产部分和动产部分两部分进行综合。由民事法律研究会负责动产部分修改意见的综合,由建筑房地产研究会负
责不动产部分修改意见的综合,然后由市律协把最终的修改意见报全国律协。

  □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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