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父亲当街欲卖肾救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8:16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岳巍)为了儿子,父亲举着一个小木牌,蹲在沈阳中街的一个公交车站里,他要卖肾…… 戴着口罩、墨镜的富勇告诉记者,他6岁的儿子得了先天性心脏病,目前是治疗的最好时期,但因为手术及术后的高额抢救费用,无业的他选择了卖肾为儿子治病。
8月7日,记者见到了蹲在中街附近公交车站里的富勇,他手里的牌子上面写着:为了救病儿、卖肾,32岁,身体健康,血型和联系电话等。 记者了解到,富勇是辽阳人,一个月前其儿子住进了沈阳陆军总院。 “在没发现孩子的病情前,我有一份月薪1000多元的工作,但因为孩子生病经常耽误工,老板就让我回家了……” 在医院15楼的病房里,记者见到了正在打吊瓶的文文(化名)。“就是肚子疼,走不了道儿,得让爸爸、妈妈背着走。”天真的文文说。 看着儿子,富勇流下了眼泪。看到爸爸流下了眼泪,文文也跟着大声地哭了起来。 “孩子特别懂事,父母要是犯愁哭了,他也跟着哭。”病房其他孩子的家属说。 “实在是可怜,家里困难,平时三口人就吃馒头,住院的费用和手术的费用都是借的。”病房内一个患者的家属说。 大夫表示,文文的病情确实很严重,不光是因为他的心脏室间隔缺损,而且已引起了肺动脉高压,像这种情况手术可能会很顺利,但术后的抢救就非常重要,必须到监控室内,通过如呼吸机等机器的长时间帮助。 大夫还告诉记者,像文文的病情现在手术时期较合适,再往后拖就会导致孩子的心脏衰竭,就会对孩子的生命造成影响。 关于富勇的卖肾行为,辽宁中联律师事务所的崔扬律师表示,目前法律在这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说,“从我国法律精神来推论,而且按照国际法通用原则,买卖器官是绝对不允许的,包括出卖自己的器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