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会所“变脸”鲍翅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9:2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严剑漪)小区会所被改成高档餐馆,业主们将会所所有权人海怡俱乐部、俱乐部股东及房产开发商告上法庭。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对业委会的诉请不予支持。 松林路上的海怡花园由上海浦东金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小区内建有两个会所。从2000年起,会所经营困难,会所所有权人海怡俱乐部先后关闭会所部分设施。2003年9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鑫公司、日荣公司并非会所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不符合被告主体身份。会所所有权人海怡俱乐部擅自改造会所确有不当,但俱乐部作为企业,与小区业主之间应是互惠互利的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而非纯粹的义务服务关系。原告的诉请对俱乐部来说有失公平。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业委会已向法院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