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沉香”走私犯罪首次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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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9:2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高铸成通讯员钟晶晶)香港司机陈某因为贪图500元港币的“代工费”走私土沉香,被深圳海关缉私局皇岗分局以涉嫌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执行逮捕,并于日前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深圳海关缉私局负责人表示,这是全国首宗以此项罪名移送起诉的走私案件。 “土沉香”又名牙香树、白木香,它是一种特有的珍贵药用植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
据了解,由于以前的国内动植物保护法规保护的范围只限于境内的土沉香,没有包括从境外走私入境的土沉香,海关在查获此类案件时,只能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的行为处理。今年1月12日,包括土沉香在内的所有瑞香科沉香属物种成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明的保护物种后,我国海关缉私部门按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侦办走私土沉香入境案件有了法律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