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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向相识者借钱俩少年犯了抢劫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0:21 沈阳晚报

  如果手头没钱,向朋友借钱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可是有这么两名少年,向朋友借钱竟用刀相逼,这还是借钱吗?8月7日,持刀借钱的少年因涉嫌抢劫罪,已被警方抓获。

  8月6日,大东区上园派出所民警徐世杰到社区访查时,有个小女孩一直跟在他身后,徐世杰纳闷,以为孩子好奇,后来看出女孩有心事,就问女孩有什么事。小女孩犹豫了半天,在民警的鼓励下,终于说出了心事。

  原来,前些天有人拿刀向她要走50块钱,她一直很害怕,担心再受到威胁,问民警这个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徐世杰十分重视女孩的问题,回去后跟派出所领导汇报研究,领导认为此事涉嫌抢劫,决定介入调查。根据女孩的反映,民警确认实施抢劫的赵某和吴某,都是大东区人,今年都不到18岁。

  经过走访调查,两名嫌疑人经常在老瓜堡一带网吧出现,当天晚上,民警确定其中一名嫌疑人在附近网吧上网,立即出警将网吧控制,吴某被抓获。

  经审查,以前就有抢劫犯罪前科的吴某交待了伙同赵某“借钱”的过程。“赵某认识那个女孩,要跟她借点钱,说好几天没吃饭了,还欠网吧的钱。再不还,网吧老板要找人修理他。”随后,他们买了一把尖刀,找到小女孩,说出了借钱的事。在尖刀威胁面前,小女孩无奈掏钱借给了两名少年。

  据民警介绍,持刀抢劫行为是以暴力手段威胁他人抢走钱财,构成了抢劫犯罪。两个少年虽然未年满18岁,但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有抢劫罪的14周岁以上少年要负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中,吴某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且表示深深的后悔:“我后悔那天跟他去,后悔认识赵某这样的人。”本报记者崔平实习生周崴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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