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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内建房,险!此举违法并将予以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0:4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8月7日讯(实习生张永成)河道在汛期时本是用来排洪的“通道”,然而有的村民却在通道里种上了农作物。淄博市河道管理处表示,在河道内建筑房屋以及种植农作物都是违法行为。

  今天10:00许,笔者来到了涝淄河上游张店区沣水镇河庄段。站在大桥上往上游望去,桥底河道里的几片玉米和果树已被淹了“半个身子”;近处的六七处房屋也有很多泡在了
水里。笔者沿着河道上游走了500多米,发现河道里几乎种满了杨树和庄稼,而且都长得郁郁葱葱。站在大桥上向下游望去,目光所及之处,情况与上游如出一辙。笔者注意到,大桥向北500米的地方是一个村庄,如果遇到持续性强降雨,上游水库开闸泄洪,后果将不堪设想。

  淄博市河道管理处一名负责人表示,在河道里建造房屋和种植作物对汛期泄洪非常不利,同时违反国家《防洪法》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曾在今年4、5月份对全市的河道进行过大检查,对于占用河道的违法行为,工作人员曾责令其搬迁,但至今许多地方仍未执行。而对于处罚措施,淄博市防汛办公室有关人员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防汛部门将对非法占用河道的建筑和种植物依法拆除,保障泄洪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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