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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服务员状告老板强奸 怕丢丑曾自毁部分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1: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海南新闻网消息:8月6日下午3点多钟,海口灵山派出所接到一位女服务员程某报警:灵山镇昌隆茶店老板陈某强奸了她。警方对现场及相关证物进行调查后,传讯了茶店老板陈某。

  老板曾报案程某偷钱

  向灵山派出所报警的女服务员程某,今年17岁,海南定安县人。据小程介绍:8月5日上午10点多钟,她所服务的昌隆茶店老板陈某(30多岁)怀疑她与另一名女服务员,从他裤口袋里偷走了600元钱,曾把这2名女服务员带到灵山派出所进行调查。因为当天早上,只有她一人没有按时从3楼(宿舍区)到一楼的茶店上班,她一个人在楼上20多分钟。随后,陈某的房间(也在楼上)里有600元失窃了。

  然而小程对此坚决否认,她称自己当时在宿舍里休息。民警调查后没有找到能证明小程偷钱的证据。因此于当天中午把她与另一位服务员给放回家了。

  程某称被老板搜身并强奸

  据小程介绍,她们从派出所回来后,陈老板并没有放过她。8月6日早上8点10分,陈老板把小程叫到3楼服务员的宿舍里谈话。当时宿舍里没有别的人。小程与陈老板面对面各坐在一张床上。陈老板要求小程写出一些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偷钱。小程对陈老板说,钱被偷的地方肯定有指纹印,她愿意验指纹以表清白。

  小程说,在交谈的过程中,陈老板一边说话一边移动身体坐到她这边床上来。他强行解开她衣领扣子,把手插进她的衣服里面,称要搜她的身。她不肯,急忙把陈老板的手从衣服里拿出来。陈老板当即又把她压在床上,并强行脱下她的裤子强奸。

  小程描述,陈老板一边强奸,一边对她说:“只要你顺从我,我就去派出所撤消对你的指控,偷钱的事情就当没有发生。”

  小程对记者说:“由于陈老板的身体很强壮,我根本无力反抗下去,就这样被陈老板强奸了。”

  怕丢丑曾自毁部分证据

  据小程介绍,陈老板强奸她后,若无其事地从楼上下去了,她则在楼上痛哭了近2个小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她当时还并没有状告陈老板的打算。

  小程说,陈老板在她的大腿间留下很多脏物,她对此感到特别恶心,她跑到卫生间,把这些可以告陈老板的重要证据用自来水清洗了。

  在随后的整个上午,小程都不肯把自己被强奸的事情告诉别人。她只对老板和其他服务员说,她要回家去,她不想在这里干了。老板不同意其走,称她这时候回家,更证明她偷了钱想跑。

  小程没有办法,当天上午就打电话叫父母来接她回去。父母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要她自己回来。情急之下,她向父母讲述了自己被强奸的事情。

  陈老板被派出所抓获

  8月6日下午1点多钟,小程的父母从定安赶到了灵山镇昌隆茶店。据悉,当时茶店老板及其家人要求与小程的父母亲就此事进行协商,曾提出给一部分钱把此事私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当天下午3点,小程的父母要求她打110报警。随后民警赶到了现场。经过调查后,民警把陈老板带到派出所进行了调查。

  据小程介绍,她向民警提供了被强奸时,陈老板曾用来擦过脏物的一块布。当天下午6点,灵山派出所的民警还带小程到灵山卫生院做了检查。

  老板的哥哥称程某是自愿

  记者8月7日到灵山镇昌隆茶店进行了调查,一位叫“阿姑”的女服务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事发当天,她确实看到小程哭得很伤心,但小程刚开始不肯向她们说原因。她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情的。

  “阿姑”对记者说:“发生这样的事情后,我在这里工作也担心了。我不敢在这里打工的,要另外找工作。”

  记者在茶店采访了陈老板的哥哥。据陈老板的哥哥介绍:陈老板目前被灵山派出所传讯调查。陈老板当时没有强奸女服务员小程,他们双方是自愿的。他为此提出两点理由:一、服务员小程的衣服并没有被扯烂,如果当时陈老板对其强奸的话,她应有很强烈的反抗,衣服肯定会破;二、如果是强奸,小程应在呼喊。然而周围的人都没有听到小程的叫喊。 

  记者随后与灵山派出所经办此案的陈警官联系,但他拒绝提供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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