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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前妻打伤自己 缺证据被判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3:10 扬子晚报

  本报讯因房产问题和前妻发生矛盾后,冯先生多次和前妻发生肢体冲突,今年5月,冯先生将前妻和儿子告上法庭,称4月份时被他们打伤,要求赔偿医药费等费用5000元。因证据不足,秦淮法院受理后驳回了冯先生的诉讼请求。

  因双方性格不合,冯先生很早就与妻子孙女士离婚了。离婚后,双方为房产的事情产生了矛盾。由于双方性格都比较火爆,在与前妻交涉的过程中,冯先生多次与孙女士发生过
肢体上的冲突,幸亏每次都被知情人劝阻,才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但双方的矛盾却因此更加深了。今年5月,冯先生将前妻和儿子告上法庭,称被打伤,要求赔偿。冯先生说,前妻和儿子从去年10月份起就多次殴打、辱骂自己,严重侵害了自己的人身权和名誉权。今年4月21日早上7点左右,前妻和儿子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当众辱骂殴打自己,把自己的脸都打肿了,只好到医院看病。去年10月,前妻和儿子更是将自己打得满嘴是血,两颗门牙被打掉,右小腿也被打肿,躺在床上一个星期不能走路。

  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因财产发生矛盾,没能协调解决导致矛盾激化,对此冯先生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孙女士和儿子采用过激方式,引发纠纷,也应该批评。冯先生说自己被孙女士和儿子打伤,但没有提供证人证言,因此不予采信,法院遂驳回其诉请。(秦研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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