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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企业招聘女秘书开出条件:3年内不能要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5:50 北方新报

  北方新报

  《华商晨报》消息

  8月6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人才市场举行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聘会上,该省某企业综合办文秘一职备受青睐。通过几轮履历筛选,求职者周洁被该企业要求现场面谈。就在周洁
满怀信心等待商讨下一步事宜时,该企业负责招聘者表示:“公司规定,未婚女性和结婚后没生孩子的女性我们不录用,除非她与我们签订协议保证3年内不要孩子。”这使让周洁感到恼火,她说:“结婚生孩子是我自己的事,凭什么要与他们签订协议?这对女性太不公平了!”她一跺脚,转身走人。

  辽宁省人才研究会副理事长孟庆伟认为:“要求女性3年内不要孩子,是招聘方的霸王条约。该做法与《劳动法》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规相悖,应当制止。”

  (杨海峰)(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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