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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3·22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抢劫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1: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近日,曾在淮南市造成恶劣影响的“3·22”抢劫杀人案在该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翔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居住在该市田家庵区香格里拉住宅小区的被告人张翔预谋对住其同一单元楼上的胡某某实施抢劫,并通过观察掌握了胡出入住处的活动规律。今年3月22日上午
9时许,被告人张翔站在自家门前,伺机作案。当胡某某下楼经过张翔身边时,张翔乘其不备,从其身后用胳膊夹住胡的脖子将胡摔倒在自家客厅内,并猛掐胡的脖子,后又对其头部拳打脚踢,用皮带勒胡颈部,将其杀死。之后,被告人张翔将胡某某的尸体放入家中一只红色皮箱内欲抛尸,因皮箱太重推不动而放弃。张翔抢走胡某某随身携带的总价值5850元的三星E808手机一部、中兴V777小灵通一部、钻石戒指一枚和现金4400元及汽车钥匙一串等物品,并用抢来的车钥匙打开胡某某停在楼下价值122000元的白色宝来轿车,驾车逃至天津等地。

  (任毅 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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