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泉“打假”索赔2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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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1:50 新京报 | |||||||||
发现系列盗版专辑,被告称有人盗用其名义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郭京霞)因为自己的系列专辑被盗版,国内知名乐队“羽·泉”将三家单位告上法庭,并索赔210万,一中院已对此正式立案。 羽·泉组合成员陈涛(艺名陈羽凡)和胡海泉在起诉书中称,今年上半年,他们发
羽·泉认为,这些专辑中部分曲目的歌词著作权、乐曲著作权均为其二人享有,表演者也均为二人。三家单位在未经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出版、复制、发行羽·泉系列专辑,严重侵犯了二人的著作权及表演者权。 羽·泉要求三家单位立即停止对其词曲著作权、表演者权的侵害,停止销售、收回并销毁涉案音像制品;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10万元及合理支出5.2万元,并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记者从一中院了解到,目前起诉材料已经送达给三被告,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的夏先生表示,他们已经知道此事,他有些急躁地说,出版社也是受害者,他们从未出版发行过羽·泉的专辑,只是有人盗用其名义,专辑包装上的版号根本不是他们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