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扒手被处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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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2:06 新京报 | |||||||||
行窃当场被捉拒不承认,公安部门根据物证、事主指认等将其绳之以法 本报讯(记者王姝通讯员宁彤彤)公交车上扒窃,当场被捉住,但仍拒不承认,昨日,市公安局公交总队根据物证、事主指认、证人证言,将一名扒手刑事拘留。 该名扒手叫王玉强,29岁。昨日8时许,他在三路居站台登上了414路公交车。刚上
反扒大队副队长张占华、探长张立忻当时正站在中年妇女身后。“我们注意到他(王玉强)眼神怪异”,张立忻说,他看见王玉强用左手托起自己的手包,打掩护,用右手拉开了中年妇女的提包,从里面偷出一个棕色尼龙袋,迅速放进自己的右裤兜里。他赶忙悄声问中年妇女,“看看你包里是不是丢东西了?”中年妇女一低头,脸立即变色,“孩子的学费丢了,一万多块啊?”张立忻从王玉强的裤兜里拿出那个尼龙袋,问中年妇女:“是你的吧。”中年妇女急忙一个劲点头。 “别冤枉人啊!我可不知道这尼龙袋怎么就到了我兜里。”王玉强拒不承认。被带入公交总队后,干脆一句话不说。 据公交总队负责人介绍,依据法律规定,即使没有扒手供认,但只要有物证等资料,同样可以将嫌疑人绳之以法。昨日傍晚,王玉强被处以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