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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摇头丸280粒换徒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5: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赵春来记者高冰洁)日前,内江东兴区法院对发生在该区的首起贩卖摇头丸案作出一审判决:吴志军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0元。据查,去年4月25日,被告人吴志军受朱建兵邀约,在东兴区一条乡镇公路上向张兵兜售摇头丸280粒,交易过程中被缉毒民警现场抓获,摇头丸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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