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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11种行为请您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6:35 半岛都市报

  本报8月8日讯(记者 谷朝明)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本市今天正式出台《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举报奖励办法》,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杜绝医疗保险基金的浪费和不合理开支。

  据了解,今后11种违规行为均属于举报奖励范围:将非参保对象的医疗费或将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超出定点服
务范围,擅自承揽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业务,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按规定,凡举报案件经调查情况属实,将对举报人按罚款额的20%给予奖励。举报电话:85775181、8575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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