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买车后到广州躲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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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6:4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8日讯(记者栾磊 通讯员 韩继升) 2002年10月30日,市民文某从某银行借款20余万元,购买货车一辆。后来文某拒绝还钱,被银行告上法庭。李沧法院判决文某还钱,但文某还了部分钱后就躲到了广州。今年7月21日,文某借款的保证人在广州发现了文某,并向李沧法院做了汇报。李沧法院执行局赴广州执行回了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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