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后投保无门?原琼山石油职工望解决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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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7:4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宗兆宣王薇)本来以为离开原单位可以自己继续交纳保险金,没想到原琼山石油公司三名职工在“买断工龄”后,发现个人无法再继续交纳保险金,而原单位至今也没有帮助自己办理保险过户手续。 日前,原琼山市石油公司的罗琼海、向妹、杜来兴三名职工向记者反映,他们响应公司简员增效的公告,于2001年7月31日买断了工龄,并于2002年1月离开了公司。没想到离
罗琼海告诉记者,当初自己与原公司所签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里也有“解除劳动合同后,若乙方愿意继续参加社会养老等保险,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条款。也就说原单位有义务协助自己办理这些保险,可公司一直未履行承诺。 为此记者专门就此事采访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原琼山石油公司合并后的公司)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自己不太清楚这件事情,由于这是公司合并以前的遗留问题,所以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后才能答复。 作者:宗兆宣 王薇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