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私吞拾得钱财 武汉一民工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7:4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武汉8月8日电(许丽薇俞俭)在武汉打工的刘立飞拾得他人银行卡后,取出卡内2.7万元据为己有。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日前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这是武汉市首例拾物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据了解,今年19岁的刘立拾到曾经是自己老板的两张银行信用卡,正巧刘立飞用过这两张卡,知道密码。当晚至次日,刘立飞先后将卡内的2.71万元全部取出,并用于个人挥霍
。次日上午,失主报案。警方于今年2月2日将刘立飞抓获并刑拘。检察机关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刘立飞提起公诉。

  作者:许丽薇 俞俭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