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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抓好第一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7:4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赵威)食品经营单位要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于食品在流通领域的监管,工商部门是第一责任人;对于食品在生产领域的监管,质监部门是第一责任人。

  沈阳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丁浩哲昨日作了上述表示。

  “下半年工商部门还将加强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丁浩哲介绍。要建立不合格食品退
出制度、进货食品的检查验收制度、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经营单位要按照商品价格先行赔偿等一系列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凭管理部门的处罚是不够的,只有在企业自律的基础上才能形成规范的市场竞争。”丁浩哲认为。

  “对于参加诚信活动的食品经营单位,工商部门将严格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予以扶持指导,好的经验还要推广。”丁浩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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