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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非恶意监督不能含糊 柳州23名民工昨拿到工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7:49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巴方通讯员罗云)昨日下午在柳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几十名民工领回了自己被拖欠数月的工资。据了解,这是柳州下半年处理的第一起民工工资拖欠案。

  7月初,柳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一位姓陆的包工头投诉,称其从2004年10月到2005年6月10日带队为北流市某建筑公司柳州分公司工作,负责柳北区某大型企业十四区单身宿舍
的改造工程。完工后,该公司还拖欠13万元的工资没有支付。监察支队闻讯立刻前往调查,了解到这家建筑公司原来不是恶意拖欠。据了解,该公司与陆某的施工队签订的协议书中,有这样的条款:“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人工工资。”

  由于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没有及时验收,也没有发付验收合格意见书,因此该北流建筑公司工作人员依然驻守在工地现场,为保证在万一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能够让施工队及时保质保量地进行返工,所以暂时不能支付剩余部分的工人工资。验收结束后,该公司很快作出于8月8日一次性付完剩余工资款的承诺。经双方核算,确认还有31名民工的12.96万元工资。

  昨天下午,该公司如约将钱拿到监察支队,在监察员的监督下将拖欠工资发到民工手里,至昨天下午已有23名民工高高兴兴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工钱。

  作者:巴方 罗云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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