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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三嫌犯经营野生虎纹蛙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8:1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8月8日讯(记者邓建华通讯员钟雄相)由省林业局挂牌重点督办的海口市马启钦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一案取得新的进展。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有关部门得到证实,日前,犯罪嫌疑人马启钦已被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海口市林业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25日,省森林公安局刑警队民警在海口市府城培龙市场,查获了犯罪嫌疑人马启钦携带647只虎纹蛙。经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
中心鉴定,确定这批蛙为野生虎纹蛙,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据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马启钦、林麽珍、陈美荣未经省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私自经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2005年2月25日中午,犯罪嫌疑人林麽珍在海口市海府路某厂将10多斤虎纹蛙卖给了犯罪嫌疑人马启钦,犯罪嫌疑人陈美荣在海口市米铺村某经销部将10多斤虎纹蛙卖给犯罪嫌疑人马启钦。当天下午3点左右,犯罪嫌疑人马启钦将购买的虎纹蛙打好包装,雇请微型小货车准备运往海口市新港码头,用长途汽车运往广州出售时,途径府城镇培龙市场被截获。

  海口市公安林业分局在侦查终结后,以被告人马启钦、林麽珍、陈美荣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于2005年5月27日移送审查起诉。

  

  虎纹蛙属两栖纲、无尾目、蛙科,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又名“水鸡”、“田鸡”、“青鸡”。

  虎纹蛙主要栖息于稻田、水沟、池塘及丘陵地带的山脚下。白天隐伏于田边洞穴,夜间出来觅食。虎纹蛙生性凶猛,食量大,能吞食昆虫、蚯蚓、鱼苗和其它小型蛙类,它是中国南方稻田里消灭害虫的主要蛙种之一。近年来由于人类大量捕杀,数量日趋减少。

  作者:邓建华 钟雄相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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